在中标之后遭遇投诉如何妥善应对

关于在中标之后遭遇投诉如何妥善应对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中标之后遭遇投诉如何妥善应对
法律专家指出,对于中标之后遭受投诉的案例,相关机关会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和评估,如果证实投诉内容属实并对中标结果产生实际影响,政府有权撤销该中标资格;反之,若投诉内容并不影响到中标结果,则应颁发中标通知书给相关竞争者。
此外,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之精神,各个招标活动均须遵循这三项基本原则。
当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关联利益方对于评审结果存疑时,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提出异议。
遵循以上原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必需经过招标程序的项目,招标单位应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天内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录,且公示期需不少于3天。
而对于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企业或关联利益方,其提出异议的时间窗口应设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
同时,招标单位也应在收到异议信件的3天内给出回复意见;在做答之前,还应暂时停止招标活动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