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包括什么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包括什么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如下:
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自身行为能力不符的合同;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