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介代签的合同,其效力判定

关于租房中介代签的合同,其效力判定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租房中介代签的合同,其效力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代签购房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在以下几种情况中,该代理行为可能具有法律约束力:首先,倘若代理人没有取得代理权、超越了授权范围或代理权已经失效,然而却在后续合同签署过程中使用了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签约,此时若对方当事人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该行为是代表被代理人意愿的,那么便会认定此项代理行为为有效;
其次,若代理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过期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若未经被代理人明确认同,则该合同不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相反地,将由代理人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如果代理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过期之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那么便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被代理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参考《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即当代理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失效之后,还继续以被代理人名义行事,且这种行为未经被代理人明确认可,那么将不会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
对此,相对人有权向被代理人发出催告函,要求被代理人从接到此通知之日起的三十天内进行确认。
如果被代理人在此期间没有做出任何表明态度的回应,那么可视为被代理人否定了这份指示。
在此之前,善意的相对人拥有撤销此行为的权力,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
未被被代理人认可的行为,热心的相对人可以向代理人提出履约请求,或是要求代理人就其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但赔偿的范围不能超出被代理人同意时相对人能够获取的利益。
此外,若相对人知情或本应察觉到行为人并无代理权,相应的风险与责任应由相对人和行为人共同承担,具体责任应按双方各自的过失程度来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