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的强制执行途径与方式

关于探视权的强制执行途径与方式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于涉及探望子女权利的强制执行案件,司法机关将会依据案情的严重性,对抚养孩子的一方采取适当的罚款或拘留等手段,以敦促对方积极配合并尊重其应有的探望权益。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是绝对不会采用强行将孩子从当事人手中夺走,或是强行将孩子送至某个地点等极端行为进行履职工作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